#认证作者激励计划#近日,一个微信老友感慨最近消防出台的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。上面因为着火死人,就着急下文,太着急了。
一个是征求有关养老机构如何防范重大特大火灾采取措施的意见;一个是征求加强小型餐饮场所消防管理措施的意见。
两个文件先后出台,事出有因
文件《征求加强小型餐饮场所消防管理措施的意见(稿)》的催化剂就是2025.04.29辽阳饭店致22人死亡,3人受伤的重大火灾事故。
另一个文件《征求有关养老机构如何防范重大特大火灾采取措施的意见(稿)》的催化剂是2025.04.08隆化老年公寓致20人死亡的重大火灾事故。
作为主管部门出台文件加强消防工作本无可厚非,但具体要求还是要三思而后行。
现在的消防标准和法定规则不是缺,而是太多了,不是不够严,而是落实不到位,服务不到家。
对于规范性文件不能违反上位法规定,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,相信消防专家们更知道。
更何况,如今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不只消防救援机构一家,还有公安、住建、安监以及行业主管部门,一纸消防的规范性文件让其他部门怎么看,怎么执行?单位该听谁的?
比如餐饮场所都设两个出口(楼梯),现行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上面没有这个要求,到时候还不得抬杆扯皮,影响公信力。
况且还有质监局的标准司在那里把关,不经过标准司核准有效吗?到头来雷声大雨点小,不了了之。
由此想起一段外墙保温的往事…
2010.11.15上海教师公寓发生了一起因工人违章施工致外墙保温材料大火致58人遇难,71受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。
该火灾作为重要催化剂,消防紧急出台了公消【2011】65号文件,在全国要求从严执行用A级不燃材料做外墙保温。
文件下发后遇到很多问题。
文件、规定、标准不一,设计肯定按效力高的来,但又通不过消防部门审核,设计执行难!
当时技术不成熟,A级不燃材料保温效果差,施工难,与住建提倡的节能减排相抵触,施工单位也难。
按原标准规定设计施工本来合格的工程,消防验收不通过,当时的住建部门也尴尬。
理想毕竟代替不了现实,大概过了一年多吧,文件就悄悄地收回了,不再执行了。
再后来,就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移交住建部门的传言,而且最终实现了,落了实锤。
后来坊间开玩笑说,是不是因为这件事,也间接导致了消防的审验转移到了住建。
真实情况不得而知。最起码在建设工程消防管理方面,消防和住建的确有分歧,消防审验移交住建便于建设工程的统一管理。
总结
话说到这里,点到为止。如今重压之下接连出两个《技术要求》文件,不知道接下来什么情况。
根据消防法,消防救援机构的职能只有消防检查,作为执行机构应想办法执行好现行消防标准。
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消防标准自有住建部门操刀;与危化品相关的消防安全标准自有应急管理局操心。
消防安全标准制定、批准、执行在法律法规中说的很明确,各负其责才能携手共赢保一世平安无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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